时间:2025-09-02 来源:网络 作者:土小狐 - 小 + 大
GBT14308-2023《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》下载 GB/T 14308—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/T 1.1—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的规定起草。本文件代替GB/T 14308—2010《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》,与GB/T 14308—2010相比,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,主要技术变化如下。 ——将“总则”更改为“基本要求”,增加了“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“坚持新发展理念”“坚持文旅深度融合”等要求(见第5章,2010年版第5章)。 ——增加“公共卫生管理”的相关条款(见第8章)。 ——更改“设施设备评分表”名称和总分值(见附录B,2010年版附录B)。 ——增加“饭店运营质量”中宾客网络评价内容(见10.3.2)。 ——增加“批量评定机制”的条款(见11.3)。 ——更改“饭店星级标志有效期及评定性复核期限”(见5.7、11.1,2010年版5.9)。 ——附录A: ●增加“基本要求、安全管理、服务质量管理、公共卫生管理、运营管理”相关要求(见表A.1的1.1、表A.2的1.1、表A.3的1.1、表A.4的1.1、表A.5的1.1); ●增加“移动通信信号及无线网络”的要求(见表A.1的1.6、表A.2的1.7、表A.3的1.8、表A.4的1.7、表A.5的1.7); ●增加“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”的要求(见表A.3的3.4、表A.4的3.13、表A.5的3.14); ●更改四星级旅游饭店“客房小冰箱的配置数量”的要求(见表A.4的3.15,2010年版表A.4的3.17); ●更改“客房更换床单”的要求(见表A.1的3.4、表A.2的3.4、表A.3的3.4、表A.4的3.13、表A.5的3.14,2010年版表A.1的3.4、表A.2的3.4、表A.3的3.6、表A.4的3.14、表A.5的3.15); ●更改“套房数量和种类”的要求(见表A.3的2.2、表A.4的3.2、表A.5的3.2,2010年版表A.3的1.5、表A.4的3.3、表A.5的3.3); ●更改五星级旅游饭店“浴缸配置数量”的要求(见表A.5的3.5,2010年版表A.5的3.6); ●更改“餐厅数量”和“餐饮服务”的要求(见表A.3的3.7,表A.4的4.1、4.2,表A.5的4.3、4.4;2010年版表A.2的2.2,表A.3的3.9、3.10,表A.4的4.1、4.2、4.3,表A.5的4.3、4.4、4.5); ●将四、五星级旅游饭店“商务中心”更改为“商务服务”(见表A.4的7.6、表A.5的7.6,2010年版表A.4的7.7、表A.5的7.7); ●删除“公用电话”的要求(见2010年版表A.1的2.9、表A.2的2.12、表A.3的2.16、表A.4的7.9、表A.5的7.9); ●删除前台“贵重物品保管”的要求(见2010年版表A.1的3.3、表A.2的3.3、表A.3的3.3、表A.4的2.4、表A.5的2.4); ●删除四、五星级旅游饭店“客房面积”的要求(见2010年版表A.4的3.2、表A.5的3.2); ●删除四、五星级旅游饭店“外币兑换”的要求(见2010年版表A.4的2.3、表A.5的2.3); ●删除四、五星级旅游饭店“商品部”的要求(见2010年版表A.4的7.6、表A.5的7.6)。 ●增加“文旅融合”条款(见表B.1的9.4、9.5); ●更改“地理位置、周围环境、建筑结构及功能布局”的分值(见表B.1的1.2、1.3,2010年版表B.1的1); ●更改“共用系统”的分值(见表B.1的2.3、2.5、2.6、2.7、2.8、2.9,2010年版表B.1的2); ●更改“前厅”的分值(见表B.1的3.4、3.7、3.9、3.10,见2010年版表B.1的3); ●更改“客房”的分值(见表B.1的4.1、4.3、4.4、4.5、4.7、4.8、4.9、4.10、4.13、4.14,2010年版表B.1的4); ●更改“餐饮”的分值(见表B.1的5.1、5.2、5.3、5.4、5.5、5.6,2010年版表B.1的5); ●更改“安全设施”的分值(见表B.1的6.1、6.2、6.3,2010年版表B.1的6); ●更改“特色类别”的分值(见表B.1的7.1、7.2、7.3,2010年版表B.1的8); ●删除“采用环保设备和用品”的条款(见2010年版的表B.1的2.7.3); ●删除“客房电话直拨国际国内长途”的条款(见2010年版表B.1的4.6.1); ●删除“饮用水系统”的条款(见2010年版的表B.1的4.10.7.1); ●删除“有酒水台”和“专门厨房”的条款(见2010年版表B.1的5.1.1.4、5.2.2); ●删除“电子卡门锁或其他高级门锁”的条款(见2010年版表B.1的6.1.1); ●删除“会议厅”“游泳池”“水疗”“总经理资格”中的部分条款(见2010年版表B.1的8.1.3.2、8.2.7.3、8.2.7.4、8.2.11.3、8.2.11.4、8.3.12.2); ●删除“太阳浴”“影剧场”“定期歌舞表演”“旅游信息电子查询系统”“员工英语等级测试人数比率”的条款(见2010年版表B.1的8.3.2.5、8.3.7、8.3.8、8.3.10、8.3.13)。 ——附录C: ●增加“宾客网络评价”的分值(见表C.1的2、3、4、5); ●更改“前厅”“客房”“餐饮”“其他服务项目与公共区域”“周围环境与后台区域”的小计分值 (见表C.1的2、3、4、5、6,2010年版表C.1的2、3、4、5、6)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。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。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提出。 本文件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 210)归口。 本文件起草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、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、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。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:侯振刚、李晓勇、李明星、梅亚波、张一、张润钢、徐锦祉、辛涛、谷慧敏、李妮妮、范秀珍。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 ——GB/T 14308—1993; ——GB/T 14308—1997; ——GB/T 14308—2003; ——GB/T 14308—2010; ——本次为第四次修订。 |